监督专业:医疗卫生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:医疗卫生
抽查对象:医疗机构 随机抽查数量:6
抽样方式: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
抽查内容:医疗机构资质管理、医务人员管理、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以及医疗卫生管理等。
备注:
1.监督检查结果填写:未发现问题/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/行政处罚/无法联系(检查时单位已关闭、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)。
2.未发现问题、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,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。
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8号